粉塵企業安全風險高、數量大。
目前,全國粉塵企業共計約4.35萬家,涉及金屬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農副產品加工、紡織品加工、塑料橡膠制品加工等多個細分行業領域,其中,粉塵作業場所30人以上的企業近3000家。多數企業歷史欠賬多,粉塵防爆意識淡薄,安全管理不規范,本質安全水平較低,需要專門的部門規章全面規范粉塵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近日,公布了《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粉塵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粉塵企業安全監管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對有關負責人和粉塵作業崗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粉塵防爆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記錄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二)未如實記錄粉塵防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三)未制定有關粉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的;(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可以看出,《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和新《安全生產法》做了銜接。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目前還是有效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令第59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 (四)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或者監測,并實行專人監護作業的; (五)未教育和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本規定正確佩戴與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 (六)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并定期進行演練的。我們立刻就明白為什么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不止的一個重要癥結了:蜻蜓點水、撓癢癢的行政處罰措施解決不了多少問題,亂世須用重典。近年來我國發生了多起工貿行業粉塵爆炸群死群傷事故,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比較典型的有,2010年河北省秦皇島市驪驊淀粉有限公司“2·24"重大粉塵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2012年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8·5"鋁粉塵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3人死亡;2014年江蘇省昆山市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2019年江蘇省昆山市漢鼎精密金屬有限公司“3·31"較大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2014年江蘇省昆山市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為了深刻吸取這些典型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針對粉塵企業專門制定的《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對其安全生產保障提出了具體要求, 是進一步促進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需要,有利于進一步夯實粉塵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曾說,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于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99%時,他們敢于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架都豪不畏懼。因此,我們不能將希望寄托在企業負責人的良心自覺上,寄托在蜻蜓點水、點到為止似的經濟罰款上,靠不住,還是需要強有力的行政處罰措施以及提高罰責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依據,依靠法治,讓安全成為不可觸碰的紅線。安全生產行政處罰不是安全監管的目的,但一定是一種有效手段。也只有讓“利劍"更加有力,讓處罰真正發揮‘震懾’作用,讓違法企業和相關責任人者感到疼,付出相關沉重代價,才能改變安全生產工作不認真、不扎實,走形式、走過場局面,倒逼一些人不敢、不能在安全上“打折扣",形成企業有效防控安全生產風險、真改實改安全隱患,“不能違法、違不起法"“出不起事故、不敢出事故、主動預防事故"的壓力機制,推進安全生產持續健康發展。安全是發展的生命線,也是須臾不可放松的底線。以法治方式抓安全,以底線意識謀發展,就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法治的作用在于懲戒,也在于引導規范。我們要清醒認識到安全生產工作沒有捷徑可走,僅靠突擊檢查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必須建立長效機制,堅持打“持久戰",就是要強化“立法————司法——守法"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過程,將國家的法律意志轉化為安全生生產秩序的國家治理活動。以法治手段推進安全生產,才能真正夯實生命至上的安全生產底線。學會用法治思維,安全生產環境才能穩定,安全生產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