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造紙企業過程自動監控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東莞市造紙行業企業(適用于環保基地外企業)全過程智能監管的實施、聯網、驗收等要求。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工作指引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指南。
GB1891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HJ 212-2017 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運行技術規范
HJ 356-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
HJ447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儀技術要求
HJ/T387 運行記錄儀GB/T16706 環境污染源類別代碼GB3100 單位制及其應用
GB3101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GB/T13850 交流電量轉換為模擬量或數字信號的電測量變送器GB4793.1 測量、控制和實驗用電設備的安全要求 *部分:通用要求GB8567-88 計算機軟件產品開發文件編制指南
GB/T17626 電磁兼容 實驗和測量技術
GB1208 電流互感器
GB3102.1 空間和時間的量和單位
三、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1. 用電監管
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狀態的電氣參數(如: 電流、電壓、功率、電量等)進行監測的全部設備和信息系統,結合處理設施運行監測數據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排污單位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況,判定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2. 用水監管
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狀態的用水參數(如: 瞬時流量、累計流量、壓力等)進行監測的全部設備和信息系統,結合污水處理工藝和末端監測數據, 全面監控排污單位的污水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況,判定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3. 視頻監控
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在重點監管區域布設的視頻監控設備。
4. 污染治理設施
治理排放廢氣、污水或工業廢水中污染物所需的全部設備。
5. 治污設施運行監管
治污設施運行監管,是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主要產污設備、污水處理設施、中水回用設施的運行參數(如:電流、用電功率等)進行監測的全部設備和信息系統,結合污水處理工
藝、用電監管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排污單位的污水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
況,判定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6. 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
用于治理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所需的自動監測設備、裝置等,統稱為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測設施。
7. 數據采集傳輸儀
采集各種類型監控儀器儀表的數據、完成數據存儲及與上位機數據傳輸通訊功能的單片機、工控機、嵌入式計算機、可編程自動化控制器(Programmable Automation Controller,PAC)或可編程控制器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等,本標準簡稱數采儀。
8. 通訊協議
通信雙方對數據傳送控制的一種約定。約定中包括對數據格式,同步方式,傳送速度,傳送步驟, 檢糾錯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義等問題做出統一規定,通信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它也叫做鏈路控制規程。
四、監控要求
確保污染物全過程監控設施采集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反映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的產生、收集、治理、回用、排放的關鍵節點信息。在綜合考慮成本可控和技術可行的前提下,核心參數要不重不漏, 參數對應采集設施不影響排污單位生產經營活動。通過監控生產工況與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工況、企業“水平衡”運行情況、視頻監控等聯動分析,以實現企業污染設施閑置、偷排偷放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時監控預警推送,提高排污單位環境管理水平。主要監控內容如下:
水量監控:生產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廢水排放量、中水回用量、白水回用量、進廢水收集池前總管處水量等;
用電監控:生產線用電量、廢水提升泵、加藥泵開關狀態等; 關鍵位置視頻監控:廢水標準化排放口、在線監控站房等。
五、現場端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1. 安全要求
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法規、標準、規程和文件 精神的要求,從技術上、組織上、管理上釆取有效措施,加強安全監督,解決和清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防止事故發生。
2. 安裝施工要求
現場端監控系統的安裝應避免對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造成影響。
安裝調試人員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資質,電工應持進網作業許可證,安全工程師和安全監督員應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滿足電力施工相關要求,保障安裝工藝。
3. 設備點位安裝原則
現場端設備點位布設應遵循全面性、精簡性、準確性的原則。
全面性:現場端點位布設應結合廠區的生產工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配置,全面覆蓋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中列出的主要生產設施及治污設施。未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污染源,可參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相關內容進行布點。
精簡性:在準確反映排污單位生產情況、污染設施運行情況的前提下,布設的點位數量力求精簡。準確性:監測點位數據應能準確反映被監測設備的用電、用水、生產情況、運行情況等。
4. 設備點位安裝要求
由監控儀器儀表,包括其信號接口單元、運行參數接口單元組成的參數監測子系統,可通過模擬信號/數字信號接口與流量計、智能電表、互感器等多種監測設備連接。系統應實用、可靠和可擴展、結構設計合理、便于安裝使用、智能化程度高、適用于不同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