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場所:適用于石油開采、冶金、、配電室、廠房、水泵房、廊道、倉庫等場所照明及儲存企業的區域。適用于IIA、IIB、IIC類防爆炸環境的場所。適用于潮濕、防護要求高的場所。
GCD210ELED-30W分體式三防應急燈,GCD210E應急燈
結構特性:
1、外殼:采用鋁合金壓鑄成型,表面高壓靜電噴塑。
2、燈罩:PC防眩燈罩,防腐防撞,耐高溫360度均勻面發光。
3、防爆:止口隔爆結構,防爆性能可靠。
4、密封圈:高防護設計,采用耐高溫,耐老化的硅橡膠密封圈。
5、芯片:采用芯片,能耗低,光效高,在相同亮度下比高壓鈉燈、汞燈、金鹵燈節能70%以上。
6、驅動:特制恒流電源,功耗低,輸出功率恒定,具有開路、短路、過熱保護功能,保證光源可靠工作。
7、結構:特殊的散熱結構設計,光源腔、電器腔、接線腔均獨立設置,散熱性能可靠,保證燈具的長壽命可靠應用。
GCD210ELED-30W分體式三防應急燈,GCD210E應急燈
CD5011-L70/150W分體式隔爆型防爆燈 使用范圍:
¤ 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的1區、2區場所;
¤ 適用于ⅡA、ⅡB類爆炸性氣體環境;
¤ 適用于可燃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區場所;
¤ 適用于T1-T3(T4)組溫度組別;
¤ 適用于防護要求較高,潮濕的場所;
¤ 適用于石油開采、冶煉、化工、儲備等企業的危險環境及海洋石油平臺,油輪等場所作普通照明及作業照明之用。
,GCD210E應急燈
注意事項:
1. 運輸時將燈具裝在所配備的紙箱內,并加裝泡沫減震。
2. 更換燈泡、擦拭玻璃時,必須將電源開關關閉并待燈具冷卻后進行。
3. 使用時,燈具表面有一定的溫升,屬正常現象;透明件中心溫度較高,不得觸摸。
4. 燈具在工作過程中突然熄滅,再次開啟不能立即發光,此屬正常現象;待冷卻10~15分鐘后再次啟動開關即可正常照明;應盡量避免熱態啟動以免使燈泡損壞或燒毀。
5. 安裝燈具時,應將燈具就近安全接地。
6. 更換燈泡時,盡量選擇同型號的燈泡;嚴禁隨意更換燈泡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