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處理500噸醫院污水處理設備方案
醫療污水處理設備新標準
1、新標準對醫院產生的污水、廢氣和污泥進行了全面控制,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兼顧生態環境安全。
2、在生物指標上,新標準對排入下水道與排入水體的醫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標準嚴格區分醫院質,同時根據污水去向分為兩個等級,并在原有標準基礎上提出嚴格的控制各級指標。
3、新標準考慮了消毒效果和生態安全問題,針對不同質醫院及污水去向對消毒時間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確規定,嚴格了余氯標準的上限。
4、在理化指標方面,對排入地表水體的醫院污水和傳染病醫院污水的COD、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劑等指標都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增強污水處理系統的抗風險。考慮氨氮也消耗消毒劑,對氨氮也提出了嚴格要求。
目前,國內醫院使用的消毒劑以次氯酸鈉為主。雖然價格較低,但平安較差,易于泄露,且氯與有機物作用會生成有機鹵代物,進入水體后造成新的污染,威脅人類健康。次氯酸鈉發生器雖然沒有以上的危險,但其關鍵部件損壞,體積大,電耗和鹽耗都較高,操作管理方便。二氧化氯被WHO確認為一種安全高效的強力殺菌劑,對經水傳播的病原微生物,包括耐氯*的病毒、芽孢及水路系統中的異養菌、鹽還原菌和真菌等均有很好的消毒效果。
一天處理500噸醫院污水處理設備方案
醫療污水處理流程五、鐵屑微電解法深度處理醫療污水
1.作用機理
鐵屑微電解技術利用鐵和炭的電位差,以充入的酸污水為電解質,在鐵與炭表明形成無數個微點池回路,發生一系列氧化還原反應:
1、一般認為懸浮固體少而溶解和易降解的有機物較多,特別是含低分子量的烴類、糖類和有機酸等容易發生絲狀菌膨脹,例如啤酒、食品、乳品、造紙廢水;
絲狀菌對高分子物質的水解能力弱,較難吸收不溶物質,對低分子有機物可直接作為能源加以利用,有代表的絲狀菌是球衣菌屬,它能將葡萄糖、蔗糖、乳糖等糖類物質直接利用,當廢水中含有可溶有機物多時,易誘發絲狀菌膨脹,而不溶有機物作為去除對象的廢水則不易產生污泥膨脹。
Van等發現葡萄糖、乙酸鹽這些低分子可溶有機物容易引起污泥膨脹,而大分子淀粉不易引起污泥膨脹。
2、腐化的污水,還有大量硫化氫的污水,污水在下水管和初沉池等貯存設施中,停留時間過長,發生早起消化,使pH下降,產生利于絲狀菌攝取的低分子溶解有機物和硫化氫,引起硫代謝絲狀菌。但是硫化氫大部分是厭氧發酵中的副產物,而厭氧發酵會產生大量小分子有機酸,這些是污泥膨脹的主要原因。
3、一些厭氧裝置雖然出水含有大量硫化氫,但是揮發有機酸濃度很低時也不會發生污泥膨脹,當揮發有機酸達到一定濃度時,其中主要的低分子有機酸(乙酸、丙酸)易于降解,因此造成耗氧速率的增加,引起DO限制膨脹。
平流式沉淀池表面形狀一般為長方形,水流在進水區經過消能和整流進入沉淀區后,緩慢水平流動,水中可沉懸浮物逐漸沉向池底,沉淀區出水溢過堰口,通過出水槽排出池外。其基本要求如下:
(1)平流式沉淀池的長度多為30-50m,池寬多為5-10m,沉淀區有效水深一般不超過3m,多為2.5-3m。為保證水流在池內的均勻分布,一般長寬比不小于4,長深比為8-12。
(2)采用機械刮泥時,在沉淀池的進水端設有污泥斗,池底的縱向污泥斗坡度不能小于0.01,一般為0.01-0.02.刮泥機的行進速度不能大于1.2m/min,一般為0.6-0.8m/min。
(3)水平流速是只水流在池內流動的速度,平流式沉淀池作為初沉池時,水平流速為7mm/s,表面負荷為1-3m3/(m2*h) ;作為二沉池時,水平流速為5mm/s。
(4)入口要有整流措施,常用的入流方式有溢流堰-穿孔整流墻(板)式、底孔入流-擋板組合式、淹沒孔入流-擋板組合式和淹沒孔入流-穿孔整流墻(板)組合式等四種。使用穿孔整流墻時整流墻上的開孔總面積為過水斷面的6%-20%,孔口處流速為0.15-0.2m/s,孔口應當作為漸擴形狀。
(5)在進出口處均應設置擋板,高出水面0.1-0.15m。進口出擋板淹沒深度不應小于0.25m,一般為0.5-1m;出口出擋板淹沒深度一般為0.3-0.4m。進口處擋板距進水口0.5-1.0m,出口出擋板距出水堰板0.25-0.5m。
(6)平流式沉淀池容積較小時,可使用穿孔管排泥。穿孔管大多布置在集泥斗內,也可布置在水平池底上。沉淀池采用多斗排泥時,泥斗平面呈方形或近似方形的矩形,排數一般不能超過兩排。大型平流式沉淀池一般都設置刮泥機,將池底污泥從出水端刮向進水端的污泥斗,同時將浮渣刮向出水端的集渣槽。
(7)平流式沉淀池非機械排泥時緩沖層高度為0.5m,使用機械排泥時緩沖層上緣應高出刮泥板0.3m。
① 濃度標準
濃度標準規定了排出口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濃度限值,其單位一般為mg/L。我國現有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基本上都是濃度標準。濃度標準的優點是指標明確,對每個污染指標都執行一個標準,管理方便。但由于未考慮排放量的大小,接受水體的環境容量大小、狀和要求等,因此不能*保證水體的環境質量。當排放總量超過水體的環境容量時,水體水質不能達到質量標準。另外企業也可以通過稀釋來降低排放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造成水資源浪費,水環境污染加劇。
② 總量控制標準
總量控制標準是以與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適的水體環境容量為依據而設定的。水體的水環境質量要求高,則環境容量小。水環境容量可采用水質模型法計算。這種標準可以保證水體的質量,但對管理技術要求高,需要排污許可證制度相結合進行總量控制。我國重視并已實施總量控制標準,《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水道水質標準》(CJ 3082—1999)也提出有條件的城市,可根據本標準采用總量控制。
③ 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排放標準按照污水排放去向,規定了水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適用于排污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排放管理。我國現行的國家排放標準主要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 3082—1999)、《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6—2001)等。
④ 行業標準
根據部分行業排放廢水的特點和治理技術發展水平,國家對部分行業制定了國家行業排放標準,如《造紙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等。
⑤ 地方排放標準
省、直轄市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管轄地下水污染控制需要,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誰污染防治發》制定地方污水排放標準。地方污水排放標準可以增加污染物控制指標數,但不能減少;可以提高對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但不能降低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