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0KV以上電力光纜線路中,OPGW光纜的技術要求應該滿足以下20個條件:
1 OPGW中的光纖必須滿足ITU-T G.652D、G.655B建議要求,光纖芯不允許含有工廠熔接點。
2 同批次、同類型的光纜應使用同一設計、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藝制造的光纖。
3 在同一個管內的光纖芯通過顏色可彼此加以區別,光纖著色應優先采用UV處理法,其顏色應不遷移,*(用丙酮或酒精擦拭也應不變色)并符合GB/T 6995.2的相關規定。套管中的光纖,應采用全色譜來識別,若套管中的光纖數高于12芯時,應采用光纖色環加以區分。前12芯的光纖標志顏色的順序見表1所示,不足12根芯時,應在表1中按序號選用,原始的色碼在整個光纜的設計壽命期內應可清晰辨認。

4 光纖應容易用熔接法接續,光纖涂覆材料應能機械剝離。
5 OPGW 的二次覆涂層宜采用防潮防水及機械性能好的松套結構,其縫隙中應用油膏填充,填充的油膏必須滿足IEC794-1 和IEC811-5 有關條款的規定。對于未使用的槽道, 要用填充物封堵, 以防止潮氣侵入和保證OPGW 的機械整體性。
6 OPGW光單元應能容納光纖,且能保護光纖免受環境條件、外力、*與短期的熱效應、潮氣等原因引起的損壞。光單元可以包含金屬管或合適的阻水材料作為保護結構。
7 OPGW光纜中的光纖芯篩選張力不應小于8.6N(應力為0.7Gpa,100kpsi,光纖應變為1.0%),加力時間不小于1s。
8 所提供OPGW光纜光纖熔接衰耗應滿足:雙向平均值≤0.05db。
9 OPGW應能承受給定的系統大短時故障電流,在該故障電流的作用下,OPGW的電氣和機械特性不允許有任何改變。
10 OPGW在安裝和運行的任何時候,不能因為金具的應力作用而產生變形或扭曲。
11 OPGW的防振設計應確保OPGW不會因微風振動而疲勞損壞。
12 OPGW光纜的外部端點位置應清楚地標在纜盤上,每端應有纜端護套加以保護,以免受濕氣侵入。
13 OPGW中絞合單線的截面形狀一般為圓形線;為提高OPGW的耐雷擊性能,絞合單線的材料應為鋁包鋼線,OPGW的外層單線直徑應不小于3.0mm,鋁包鋼線應符合國標《電工用鋁包鋼線》GB/T 1793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