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型防爆殼體的特點
隔爆型電氣設備
隔爆型電氣設備是通過隔爆外殼實現防爆安全的。相應的標準中將該防爆類型定義為“隔爆外殼 d”。
一般的隔爆外殼是由殼體﹑蓋﹑緊固件﹑以及穿越殼壁的操縱桿或轉軸等組成。
隔爆殼體和蓋一般比較厚,材質須滿足標準的規定,能夠承受住外殼內部的爆炸不會損壞。
固定隔爆外殼的緊固件(螺釘﹑螺母等)必須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能承受上述的爆炸壓力作用不斷裂和拉伸變形。
隔爆型防爆殼體外殼上的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例如電動機端蓋與機座之間的配合間隙﹑轉軸與軸承蓋之間的間隙等)必須能夠阻止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爆炸時產生火焰通過間隙傳到外殼外部,因此接合面的寬度(L和L1值)﹑間隙(W)和表面粗糙度應該滿足防爆標準的規定。
隔爆型防爆殼體性質:
在規定試驗條件下,氣體、蒸氣爆炸性混合物的zui小點燃電流與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zui小點燃電流之比。
中國規定氣體、蒸氣危險物質按zui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ⅡB級和ⅡC級。
zui小點燃電流比≤1.0,>0.8的為Ⅱ*;≤0.8,>0.45的為ⅡB級;≤0.45的為ⅡC級。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別為Ⅱ*,ⅡB級,ⅡC級危險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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