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11月,一批重要新規開始施行。電動自行車啟用新國標,為用戶安全增添更多保障;道路高精導航電子地圖有了指導性規范,讓自駕出行更加高效便捷....哪一條你最關心?
多項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開始實施
工信部發布的《電動自行車總線通用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于11月1日起實施,涉及電動車的車把、理電池、總線設計與電子控制單元等配件。這些國標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
《道路高精導航電子地圖數據規范》等25項行業標準實施
自然資源部發布《道路高精導航電子地圖數據規范》《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規范》《 不動產權證書電子證照規范》等25項行業標準,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
《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技術規范》實施
生態環境部發布《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技術規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技術規范》規范了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的指標、技術方法、質量控制要求等。在指標方面,包括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環境質量、自然條件與災害和人為活動等5個方面,設置12類一級指標、24類二級指標和50類三級指標。
《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管理辦法》施行
國家密碼管理局審議通過《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管理辦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從事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活動,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數據、結果的機構,應當經國家密碼管理局認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碼檢測機構資質。重要網絡與信息系統建成運行后,其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碼檢測機構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確保商用密碼保障系統正確有效運行。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修訂后實施,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級
住房城鄉建設部批準國家標準《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2002)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本次局部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的原則,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級,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級用水量和二級用水量的指標上限值。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決定》對《煤炭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1997年煤炭工業部令第2號)、《電力監管執法證管理辦法》(2006年電監會令第19號)、《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序規定》(2012年電監會令第31號)等8件規章予以廢止。
《昆明市智慧電梯 數據規范》地方標準發布
日前,經市政府批準,《昆明市智慧電梯 數據規范》地方標準發布,自11月1日正式實施。信息化建設和物聯網技術對于電梯故障、事故預防、電梯全生命周期質量監測具有重要意義,但目前昆明市電梯數據共享格式尚未形成體系化標準規范,不同單位或部門采用的數據標準、數據傳輸及運用方式等不統一,降低了昆明市電梯數據共享的精確性、規范性和科學性。該標準將指導物聯網企業技術開發、鼓勵第三方企業技術革新,助力電梯物聯網行業健康發展。
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棗莊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來了
9月26日,棗莊市人民政府印發《棗莊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及監督管理等工作做出明確規定,為棗莊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辦法》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電動車違規停放最高罰5000元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并擬于今年11月1日起實施。《條例》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消防安全監管。規定公共門廳、樓梯間、電梯轎廂,以及用于居住、辦公等人員聚集的室內場所,禁止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蓄電池停放、放置或者充電。違規停放、放置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蓄電池,且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