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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企業關注】為深刻汲取人員密集場所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等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定,經商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國家宗教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文物局同意,現就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動火作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承包、承租或委托經營、管理單位應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安全職責。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堅決杜絕違規動火作業。
二、嚴格內部審批公告。單位應建立完善動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動火作業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動火作業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動火作業前,應在建筑主入口、作業現場和其他重點顯著位置進行公告。嚴禁在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
三、嚴格作業人員管理。單位應加強動火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動火作業風險隱患辨識能力、應急逃生和處置能力,不得使用無證、人證不符的人員進行電焊、氣焊、氣割作業。從事電焊、氣焊、氣割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焊接與熱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相關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并具備相應的動火作業安全技能。
四、嚴格作業現場管控。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必須進行有效防火分隔。動火作業期間,應清除動火區域內及周圍易燃、可燃物。作業現場應配置
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暢通。作業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發生火災、爆炸的,應立即組織疏散、報火警、實施撲救。
五、鼓勵舉報違規動火。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動火作業社會監督,凡發現在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未進行內部審批公告、無證動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對涉及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違規動火作業的,可通過“12350”安全生產舉報電話或“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系統”“安全生產舉報微信小程序”進行舉報。有關部門單位對交辦、轉辦的舉報信息及時查處,對舉報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行為核查屬實的有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獎勵。
本通告所稱人員密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以及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本通告所稱動火作業,包括電焊、氣焊、氣割作業及使用噴燈、打磨、砂輪、電鉆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施工作業。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相關行政處罰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依法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等向社會公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國家消防救援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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