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城市網 企業關注】加快建設可信數據空間,是促進數據要素高效流通利用、培育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重要舉措。近日,國家數據局印發實施《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為我國可信數據空間建設指明了發展方向和重點任務。《行動計劃》提出,到2028年,基本建成廣泛互聯、資源集聚、生態繁榮、價值共創、治理有序的可信數據空間網絡,各領域數據開發開放和流通使用水平顯著提升,初步形成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數據生態體系。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堅持多措并舉原則,以“6數”為切入點立體化推進可信數據空間,打造具備“數據可信管控、資源交互、價值共創”3大核心能力的可信數據空間,為我國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以“數治”強化可管可控的可信數據空間技術體系
《行動計劃》指出,開展可信數據空間核心技術攻關,實現可信管控關鍵技術創新、數據互通技術集成應用,解決跨區域以及各類設施間互聯對接、有機融合。從數據流通利用的全過程看,可信數據空間的關鍵技術創新要支撐數據匯聚、處理、流通、利用等全環節,實現保留數據正外部性優勢同時,降低數據負外部性引發的風險。一是提高數據資源供給質量。通過數據資源匯聚融合、智能治理技術等創新手段,實現數據高效整合和智能化管理,提升數據資源供給數量和質量。二是提升數據資源流通效率。采用數據標識、語義發現、元數據智能識別、數據跨域管理、數據互操作等技術,不斷增強數據跨領域跨層級跨平臺的流動性和交互性。三是強化數據價值共創。應用數據融合、機器學習、知識圖譜等多樣化技術,推動可信數據空間資源管理、數據價值開發、服務應用等共性工具研發,為參與方開發數據產品和服務創造條件,促進數據價值共同創造。四是加強數據全生命周期可信管控。綜合運用數據使用控制、數據沙箱、智能合約、隱私計算、高性能密態計算、數字身份等先進技術,全面提升數據利用的安全性、合規性與保密性。
二是以“數用”激發倍增效應的可信數據空間應用場景
《行動計劃》提出開展可信數據空間培育推廣行動,建設企業、行業、城市、個人、跨境等5類可信數據空間。應堅持分類推進原則,充分激發不同主體、不同城市、不同行業可信數據空間應用示范。
面向企業場景,以支持龍頭企業為牽引,廣泛聯合中小型企業構建多方互信的數據流通利用環境,通過激發各類企業主體的獨特技術或研發能力,打造“專精特新”企業可信數據空間。
面向行業場景,圍繞科技創新、農業農村、工業、服務業等數據密集型的重點領域,依托行業內不同規模企業,結合在產業鏈中獨特優勢,打造有助于“強鏈”“補鏈”“延鏈”的行業可信數據空間,賦能數據產業繁榮發展。
面向城市場景,充分發揮政府引導角色,依托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的示范帶動作用,匯聚社會數據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引領城市可信數據空間建設,賦能
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
面向個人場景,在保障隱私和安全前提下,建立健全個人數據確權授權和合規利用機制,穩慎探索建設個人可信數據空間,實現依場景授權許可的個人數據轉移流動和開發利用。
面向數據跨境場景,積極構建跨城市可信數據空間體系,并以此為基礎逐步向自由貿易區拓展,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出臺實施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構建數據跨境傳遞監控、存證備案、出境管控等能力,探索建立跨境可信數據空間的新機制新模式。
三是以“數創”打造價值共創的可信數據空間產業生態
《行動計劃》指出要打造可信數據空間發展的良好生態。應積極推動數據深度開發與創新應用,構建涵蓋大中小企業、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實現融通發展的數據產業生態體系。
壯大經營主體方面,積極推進數據資源企業、數據應用企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等數據產業主體發展壯大,培育行業領軍企業,激發形成產業集聚效應,不斷壯
大數據產業生態。
發展第三方服務機構方面,面向數據開發、數據經紀、數據托管、審計清算、合規審查等領域,依托可信數據空間培育發展各類技術型、應用型、服務型數據商生態,建立健全以市場為主體的數據服務組織體系,實現多方價值共創。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積極推進可信數據空間人才培育體系、人才專業資格評價機制建設,通過打造有場景、有模型、有數據、有算力的可信數據空間試驗場,強化實戰型、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
四是以“數標”構建科學合理的可信數據空間標準規范
《行動計劃》注重發揮標準的創新引領作用,提出制定推廣可信數據空間關鍵標準,加快基礎共性標準研制和關鍵技術標準制定。應充分依托全國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堅持問題導向、急用先行原則,加快構建可信數據空間標準體系。數據標準方面,按照《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數據資源、數據流通、融合應用等標準,促進數據高效流通、可信管控和價值創造。技術標準方面,圍繞可信數據空間可信控制等能力建設,積極推進數據交換、使用控制、數據模型等關鍵技術標準制定,引導行業技術發展,賦能技術進步,提高數據產品及數據服務質量。
五是以“數聯”建設算網融合的可信數據空間基礎設施
《行動計劃》提出,要完善可信數據空間基礎服務,加快建設數據高速傳輸網,推動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建設,降低可信數據空間建設和使用門檻。一方面,要增強可信數據空間靈活傳輸數據資源的效能。為滿足可信數據空間遠距離、大規模的數據傳輸需求,應大力推進跨區域、多層次、高品質的數據高速傳輸網建設,提高網間流量疏導能力和互通效率。另一方面,要提升可信數據空間敏捷處理數據資源的水平。為構建可信數據空間高效的數據處理和計算能力,需要在數據高速傳輸網基礎上建設立體聯動的算力調度體系,實現全局算力和數據資源的可感知、可度量、可調度、可分配。
六是以“數管”建立彈性包容的可信數據空間管理機制
《行動計劃》提出,要強化可信數據空間規范管理,明確可信數據空間參與各方的責權邊界。一是加強政策規范引領。優化完善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共識規則牽引的可信數據空間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引,規范數據采集匯聚、處理、流通、運營等活動,不斷完善數據要素產權、定價、流通、交易、使用、安全等政策法規。二是強化可信數據空間合規管理。加快完善可信數據空間內主體安全合規管理體系,從備案準入、內部管理、安全合規、評估評價等方面出臺配套規則,引導各參與主體合規經營,防范利用數據、算法、技術等從事壟斷行為。三是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跨部門、跨行業、跨組織的規制框架體系,加強可信數據空間全局系統治理,在遵守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前提下,落實細化數據安全分類分級、動態感知、風險識別、應急處理、治理監管等要求,建立可信數據空間安全管理體系。同時,實施彈性包容的監管機制,通過容錯、免責等機制設計,給予可信數據空間創新主體更多的試錯空間。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智慧城市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智慧城市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智慧城市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